状告母校,要求兑现“考上985奖30万”承诺,律师这样说→

时间:2023-07-12 12:22:17       来源:互联网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律师说法

近日,一则关于“学校承诺考上985奖30万元未兑现被起诉”的话题引发网友热议。湖北十堰某高中为吸引生源,于2019年4月在该校公众号上对外发布招生简章,其中写明“高考考入985、211、‘双一流"高校的,学校给予5-30万元奖励”。2022年6月,该校学生小王考入“985工程”大学,小王要求该中学支付奖励未果,故提起诉讼。

此事中,学校的“重奖”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吗?这种“重奖”式招生是否违规?怎样的承诺在法律上是有效的?对此,湖南省消保委第二届律师团文永军(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)作出了专业解答。

此事件中,学校的“重奖”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吗?

如果要分析该校的“重奖”承诺是否有法律效力,就要先讨论学校与就读的学生是否构成招生合同关系

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、变更、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,民事法律行为以双方的共识为内容。该中学发布招生简章,此行为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,属于要约邀请小王填报该校志愿后被该中学录取,双方招生合同关系成立。经过三年努力学习,小王被“985工程”大学录取,根据该中学的招生简章,小王符合招生简章约定奖励对象,小王主张该中学给付奖金的要求属于附条件成立的合同的一部分。“重奖”承诺有效。但考虑学校的承诺具有赠与性质,人民法院裁判时,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,对“重奖”金额予以适当调整。

学校这种“重奖”式招生是否违规?

学校为了吸引招生,作出的这种“重奖”承诺并不属于法律禁止的范围。通俗表述就是“法无禁止即可为”。
那么,是不是法律不禁止就可以随意而为呢?当然不是。

法律由于具有滞后性的特点,涉及某些争议内容可能不适合颁布法律强行介入,但是,法律还有一种价值取向。“重奖”招生显然不应该倡导。因为从表面看起来,学校的“重奖”好像是各取所需。但是,“重奖”式招生有可能严重破坏了教育生态。某些民办学校通过“重奖”的方式“掐尖”,会扰乱招生秩序,加剧某些超级中学出现,这不利于教育的均衡发展

怎样的承诺在法律上是有效的?

有效的承诺书应满足三个方面的条件:
一是行为人真实意思表示。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作出承诺的人真实意思的表达,不是在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、欺骗等情况下的承诺。
二是承诺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。承诺书的内容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,不能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,否则可能导致承诺书无效。比如父亲不能承诺某人,如果愿意出100万彩礼,就同意把女儿嫁给对方,这就是违法承诺。

三是承诺没有侵犯他人利益。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,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。比如,行为人无权承诺把自己租赁的房子出售给第三人。

*本文由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律师文永军解答。

来源:红网 本期编辑:罗倩 李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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