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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一则关于“学校承诺考上985奖30万元未兑现被起诉”的话题引发网友热议。湖北十堰某高中为吸引生源,于2019年4月在该校公众号上对外发布招生简章,其中写明“高考考入985、211、‘双一流"高校的,学校给予5-30万元奖励”。2022年6月,该校学生小王考入“985工程”大学,小王要求该中学支付奖励未果,故提起诉讼。
此事件中,学校的“重奖”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吗?
如果要分析该校的“重奖”承诺是否有法律效力,就要先讨论学校与就读的学生是否构成招生合同关系。
学校这种“重奖”式招生是否违规?
法律由于具有滞后性的特点,涉及某些争议内容可能不适合颁布法律强行介入,但是,法律还有一种价值取向。“重奖”招生显然不应该倡导。因为从表面看起来,学校的“重奖”好像是各取所需。但是,“重奖”式招生有可能严重破坏了教育生态。某些民办学校通过“重奖”的方式“掐尖”,会扰乱招生秩序,加剧某些超级中学出现,这不利于教育的均衡发展。
怎样的承诺在法律上是有效的?
三是承诺没有侵犯他人利益。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,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。比如,行为人无权承诺把自己租赁的房子出售给第三人。
*本文由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律师文永军解答。
来源:红网 本期编辑:罗倩 李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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